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丹斯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孙亚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5)皖0122民初1634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合肥丹斯家具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