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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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振良

本院受理原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与被告张振良、王敬新、六安市鑫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后被告王敬新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503民初11419号案件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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