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驰千诉被告合肥新本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蒯胜利、周青、第三人冯泽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8849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补充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6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合肥法务区六楼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202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