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佳福斯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未央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陕0102民初12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