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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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杨蓓、中凯国源(安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李朋朋

本院审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泰乐烟酒茶商行诉被告杨蓓、中凯国源(安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李朋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11民初763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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