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3月10日裁定受理南陵星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皖 0223 破 3 号之三)。经本院查明,截至2025年12月10日,管理人收到南陵星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名债权人申报 7 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209342.38元。债务人南陵星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6.36元。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日已发生破产费用 1589 元。根据南陵星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情况和负债情况,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的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且无人代为清偿或者予以垫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 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宣告南陵星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南陵星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