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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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姜绪斌

原告芜湖途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姜绪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1月22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207民初10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2026年4月1日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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