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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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肥东唯壹医疗美容门诊部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肥东唯壹医疗美容门诊部、肥东县宏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侵权贵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已作出(2025)皖0122民初1556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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