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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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合肥希月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24)皖0121执3128号申请执行人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合肥希月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因你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本院委托安徽省金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公司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自建房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价格评估。现评估总价为:人民币1597600元。因你公司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皖金和房估字(2025)AC027号评估报告书。如对上述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评估报告告知书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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