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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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安徽集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原告湖南省湘衣汇服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安徽集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70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安徽集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省湘衣汇服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违约金15000元;二、被告安徽集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省湘衣汇服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律师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湖南省湘衣汇服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安徽集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420元,湖南省湘衣汇服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630元;公告费520元,由安徽集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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