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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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志英

本院受理李海燕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李志英失踪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之规定,特发出寻找失踪人李志英(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230225195504153814,汉族,住址:黑龙江省甘南县平阳镇建国村十屯)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三个月期限届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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