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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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杨朝华、田子琴

本院受理原告沈培永与被告杨朝华、田子琴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撤销二被告于2023年10月12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坐落在临泉路7366号橡树湾小区38栋一单元902号房屋归田子琴所有的约定(房产价值约160万);2.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律师费3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03民初1208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适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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