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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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猛、杜小光、吴涛、倪良霞、合肥立深广告工程有限公司、胡亮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5)皖0103民初9939号、(2025)皖0103民初9953号、(2025)皖0103民初9952号、(2025)皖0103民初9936号、(2025)皖0103民初910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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