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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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胡彪

本院受理原告谢凤琼与被告胡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谢凤琼不服本院作出的(2025)皖0103民初15029号民事判决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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