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郭建

申请人马智森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你所有的车牌号为鲁QF8J73车辆进行评估拍卖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19683.5元,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财产处置评估结果及权利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你可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五日内提出。逾期不提,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特此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29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