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0982 民初3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