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冯刘与淮南市璞金施工劳务有限公司、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台州伟立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已作出(2025)皖0122民初628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冯刘在法定期限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