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丁嘉懿诉合肥加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鲁友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皖0111民初2261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合肥加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24)皖0111民初22613号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现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