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安徽中建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胡居锋、张莲、邵安徽、李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已作出(2025)皖0122民初476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胡居锋、张莲在法定期限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及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