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合肥伟太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与孙延志、合肥市包河区瑞怡饭店滨湖时代广场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执4320号执行裁定书、询价结果告知书(评估报告)、拍卖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合肥市包河区瑞怡饭店滨湖时代广场店空调若干、厨房用具若干、桌椅板凳若干等物品二、被执行人合肥市包河区瑞怡饭店滨湖时代广场店空调若干、房用具若干、桌椅板凳若干等物品评估结果为362889.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