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陈志强的申请(2025)皖1503 破11-4-1号,于2025 年12月3日裁定受理六安世立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六安世立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须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磨子潭路西侧,债权申报联系人:曹聪18956019222、韩冲 15055154434、叶小龙18019966970)。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六安世立医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上午9时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前楼一楼第一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公函;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公函。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