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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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郭小健

本院受理原告庄宝莲与被告郭小健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04民初2179号民事判决书、庄宝莲上诉状副本。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庄宝莲的诉讼请求。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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