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波诉被告安徽省麦麦伢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张菡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民初8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