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福运泵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创建筑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05民初419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