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马业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449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刊登日期:202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