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上景光电有限公司与被告翁耀英、泉州市九鼎展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1286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和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月23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