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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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方学南

本院受理(2025)闽0403民初5322号原告三明市致远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陈从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15:00在本院城关办公区(江滨南路70号)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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