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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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陶太平

本院受理申请人陶华、申请人舒国庆申请宣告自然人陶太平死亡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5年12月2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皖0103民特461号,判决:宣告陶太平死亡。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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