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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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娟

本院受理(2025)皖0191民初11417号原告邓光友诉王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一、截至2025年4月10日止,尚欠本金60178元;二、截至2025年4月10日止,欠利息0元;(计算方式:以人民币60178元为基数,自立案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利息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依法向被告王娟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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