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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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延安远诚铭置业有限公司、延安鸿盛荣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陕0102民初12921号原告西安尔海商贸有限公司诉陕西坤德置业有限公司子长县房产信息咨询部、陕西坤德置业有限公司、延安远诚铭置业有限公司、延安鸿盛荣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华路法庭二楼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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