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赵巍巍诉你、杨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28民初668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为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