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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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谢舒琳的申请,已于2025年7月23日作出裁定(2025)皖0122强清1号,受理合肥裕隆市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为合肥裕隆市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合肥裕隆市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合肥裕隆市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华润大厦A26层,联系人:方华,联系电话:18055111500)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合肥裕隆市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清算组清偿或交付财产。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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