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曹志强、汤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一直未联系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执6734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拍卖公告、拍卖通知书、腾房公告、询价结果告知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等法律文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汤欢名下位于合肥市龙岗开发区临泉路静安瑞泰22幢603室房产。二、被执行人汤欢名下位于合肥市龙岗开发区临泉路静安瑞泰22幢603室房产网络询价结果为576952.12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