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张年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执4554号执行裁定书、询价结果告知书(评估报告)、拍卖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年庆名下所有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当涂支路388号和昌都汇华府20幢101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075651号/房权证合包字第8150102553号】的房产。二、被执行人张年庆名下所有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当涂支路388号和昌都汇华府20幢101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075651号/房权证合包字第8150102553号]的房产询价(评估)结果为703496.52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