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2025)皖1522民初9692号原告台德丽与被告窦光银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台德丽对本院作出的(2025)皖1522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并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石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