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陈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中,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黑12民终22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陈志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向你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5年9月7日委托淘宝网拍卖平台拍卖你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乐园街12号乐园小区电机3栋7单元7层1号房屋,该房屋已经拍卖成交。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结案),另该房屋腾房时涉及的家具、家电等个人物品,通知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联系兰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455-5682038)办理领取手续,如逾期未领取,则视为你自愿放弃室内所有物品,按无人认领处理。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