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本院根据六安市裕安区星雅建筑装饰经营部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省浩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皖1502破7号)。本院查明:截止至2025年9月11日,共有16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31255262.51元,管理人经审核认定债权金额17151011.03元。经职工本人及债务人反映并提交材料,管理人向债务人、社保、医保部门及部分职工本人调查职工情况,共有11位登记或调查的职工债权,认定6名职工欠薪和补缴社保合计金额暂定为60387.4元(以社保、医保系统显示且最终实际支付为准)。经查,现债务人名下有土地、房产均已执行被拍卖,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权人、债务人未提出破产和解、重整申请。本院认为,安徽省浩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管理人制作《安徽省浩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已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并已通过,除该方案记载财产外无其他可供分配财产,符合终结破产程序条件。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应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9月16日宣告安徽省浩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安徽省浩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