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受理申请人吴奇申请宣告吴元锋死亡一案。申请人称:吴元锋(男,1958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美墩路103号江景苑3座102单元)于2020年8月9日留下遗书后离家出走,失踪。下落不明人吴元锋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吴元锋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吴元锋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吴元锋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