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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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周学琴

本院于2025年4月2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周学锦与被申请人周学琴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周学锦与被申请人周雪琴系姐弟关系。周雪琴于1986年走失,一直下落不明,后经家人于1986年向合肥市三牌楼派出所报案,并于1986年前往三牌楼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业务,但至今没有被申请人周雪琴的消息,被申请人自1986年6月下落不明,至今已满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被申请人死亡。下落不明人周学琴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周学琴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周学琴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周学琴情况向本院报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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