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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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安徽芒趣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皖0103民初7071号原告罗杰芙与被告安徽芒趣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两份《城市合伙人协议》;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加盟代理费103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063.9元(以103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LPR)自2025年1月2日起每笔分别暂计算至2025年3月17日止款清息止):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机器运输费用2900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房租损失18000元;5、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因你方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24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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