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法受理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523民初614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