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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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李军、魏丽丽、西安德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陕0102民初36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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