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李冬宝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03民初10958号原告任大鹏与被告李冬宝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结清的租金共计9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罚款400元;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方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5时20分在本院第24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10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