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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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孙傲

本院受理(2025)皖0103民初10973号原告合肥市庐阳区肥旺上旺冷冻食品批发行与被告孙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15.91元(以人民币2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24年8月19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0月14日)第1、2项暂合计2015.91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方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3日下午15时40分在本院第6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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