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李茂金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李茂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赔偿经济损失18,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