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朱广林与被告合肥极速马达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75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合肥极速马达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朱广林退还会员费1,5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1,5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8日起,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朱广林其他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