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速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202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