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贺真印

本院受理原告李稳稳与被告贺真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1151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摘要: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53561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人民币1086.17元(以人民币5356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25年1月1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6月19日);(第1、2项暂合计人民币54647.17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新安法庭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28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