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杨坤平与被告吴渊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24民初195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