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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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熊绍钟

本院受理原告建瓯市远辉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熊绍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83民初2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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